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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图书出版单位事项变更审批(核)
 许可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等,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出版单位除前款所列变更事项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经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图书出版单位除前款所列变更事项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经其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图书出版单位终止图书出版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申办条件:
  (一)有图书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办单位、主管单位;
(三)有确定的图书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图书出版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六)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固定工作场所;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符合国家关于图书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申办材料:
  (一)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
1.申请书。由主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关于××出版社变更××的请示》,其余材料为申请书的附件,申请书应当载明变更内容及理由;
2.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3.拟任图书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
4.编辑出版人员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6.图书出版单位的章程;
7.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8.主办单位及主管机关的审查意见;
9.原《图书出版许可证》。
(二)图书出版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
1.申请书。由主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关于××出版社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示》,其余材料为申请书的附件,申请书应当载明变更内容及理由;
2.主办单位及主管机关的审查意见;
3.原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4.新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5.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原“图书出版许可证”。
(三)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地址
1.申请书。由主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关于××出版社变更地址的请示》,其余材料为申请书的附件,申请书应当载明变更内容及理由;
2.主办单位及主管机关的审查意见;
3.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4.原“图书出版许可证”。
 办理程序:
(一)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
1.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2.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移送局图书出版管理处;
3.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不予申报的,应当说明理由;
4.新闻出版总署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省新闻出版局收到正式批件后,由局政务大厅书面通知图书出版单位。
(二)图书出版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地址
1.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2.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移送局图书出版管理处;
3.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4.省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由局政务大厅书面通知图书出版单位;批准的,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办理时限:
(一)省新闻出版局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完毕,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正式请示(备案)文件;
(二)新闻出版总署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省新闻出版局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件之日起,由局政务大厅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主办单位。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其他告知事项:
(一)主办单位在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局政务大厅办理登记。
(二)出版单位经变更登记后,持《图书出版许可证》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三)受理告知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政务大厅 025—83216601,025—83216606,025—83216609。
审核(批)承办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图书出版管理处 025—83368419。
审批承办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综合处 010-65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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