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出版物属非法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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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都属于非法出版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刷的出版物;(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出版物;(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出版单位或署名非法出版单位的出版物;(5)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7)其它非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8)以“买卖书号、刊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亦属非法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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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买卖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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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我国对出版物的出版实行审批制。为利用社会力量,扩大资金来源,解决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图书出版难的问题,允许“协作出版”。但对协作出版的范围、对象作出严格限制,同时要求协作出版的书稿须经出版单位终审、终校。但有的出版单位为谋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偏离了“协作出版”的原则,放弃了对终审、终校和印刷环节的职责。在收到“书号管理费”后,就拱手让出了对某些图书的终审终校和印刷控制权。一些不法书商借此可趁之机,出版了大量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出版物”,即“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非法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已渗透到图书、报刊、音像出版物和电子出版物领域,大多印装质量不高,出版标识不规范,内容多打擦边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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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著作权纠纷应如何寻求解决?哪些材料可作为侵权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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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行政机关、著作权保护中介机构、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法》规定作为行政机关的版权局只能对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进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都由人民法院处理。
权利人可以提交的证据有两类:一类是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主张文字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书刊,未发表过的应提交原稿;主张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照片;主张电影、电视、录像著作权的应提交程序软、硬盘、及文档;等等。另一类是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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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非法出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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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编辑、印刷、复制、翻录供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以及出售这些非法出版物的行为,称为非法出版活动。非出版单位编印、翻录内部使用的非营利性的资料性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须报经主管单位批准,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出版(文化)行政机关或音像管理机关核准并发给准印证,方可印制,违者亦视为非法出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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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怎样界定“买卖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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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要确定是否属“买卖书号”,一看出版社是否以管理费、书号费和其他费用名义收取费用。二看是否出让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赋予的编辑、印刷、发行出版物的权力,放弃相关环节的监管责任。三看是发给非法出版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并使他们以出版社的名义出书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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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一号多书”有哪些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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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号多书”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多种图书使用同一书号;二是多卷本图书在每分册分别定价的情况下全套使用统一书号。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每种不同形式的图书应分别使用一个ISBN编号,同一种图书的不同装帧形式(精装、平装)、同一种图书的不同版本(修订版、年度版)、相同内容的不同开本图书、相同内容的不同文字的图书均应单独使用书号,多卷本的丛套书(含上中下册),在每卷册分别定价销售的情况下,各分卷册应单独使用书号,若丛套书的分卷册不分别定价销售,全套书只有一个总定价,可使用一个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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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消费者如何识别非法书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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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识别非法书刊的主要方法有:(1)查看有无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名称与社号或刊号是否一致;出版内容与这家出版单位的宗旨、专业分工是否相符。(2)检验书刊号是否正确。前段数码是否符合规定位数;检验码是否正确;图书分类是否正确;后段类别是否大于出书序号(总次号);报纸与期刊是否混用,是内部刊号还是正式刊号。地域号是否正确。(3)检查版权记录是否完整。用纸量、用纸规格和开本、页码是否相符;是否署有真实印刷、发行单位名称。(4)检查装帧设计和印刷质量。看整个工艺是否美观大方,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字体是否清晰,版面是否清洁规范,掉字、错字、倒句的情况是否严重,排版是否章法分明。(5)检查有无禁载内容。除个别正式书刊外,大多数非法书刊格调低下,或渲染色情淫荡形象,或夹杂淫秽色情内容,或宣扬封建迷信、暴力凶杀,有的泄漏国家秘密甚至有严重政治问题。(6)查询有关部门和有关资料。有些书刊表面上不易发现问题,特别是盗版书,需要书刊市场管理部门向有关单位查询以及核对出版目录、订货目录、查禁通报等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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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那些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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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指令序列的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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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者向报刊社投稿应遵循哪些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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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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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权产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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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版权产业一般是指从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有关作品创作、传播并依靠版权保护而生存发展的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性产业,也是世界公认的后发性可持续发展朝阳产业。从某种意义讲已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发展后续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版权相关产业已成为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智力成果为资源的新兴产业形态,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与广阔的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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