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切实加强版权保护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参与“中国江苏”在线访谈活动,今天访谈的主题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切实加强版权保护”。 [2007-10-23 15:00:50]
[主持人]:新闻出版领域是党在宣传思想战线上的重要阵地,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闻出版工作,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意义重大。 [2007-10-23 15:01:17]
[主持人]:今天下午,我们特别邀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的有关领导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介绍我省的新闻出版、版权和“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相关提问。 [2007-10-23 15:01:47]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嘉宾: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毅英,党组成员、副局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傅杰三,副巡视员、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华颂瑞,版权管理处处长陆幸生,电子音像出版管理处处长徐海。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 [2007-10-23 15:02:21]
[徐毅英]: 各位网友下午好,很高兴能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非常感谢“中国江苏”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和机会。 [2007-10-23 15:02:50]
[主持人]:新闻出版是思想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新闻出版工作主要承担着哪些社会责任?具体都做了哪些工作? [2007-10-23 15:03:59]
[徐毅英]: 新闻出版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肩负着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的历史使命,承担着宣传科学理论、正确引导舆论、培育民族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社会责任。 [2007-10-23 15:04:29]
[徐毅英]: 近年来,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新闻出版工作,协调推进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2007-10-23 15:05:06]
[徐毅英]: 各级新闻出版部门和出版单位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把出版物的导向关,坚决杜绝出版危害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出版物以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格调低俗出版物。积极推进实施“江苏品牌图书工程”,组织生产了一批文化含量厚重、社会影响深远、两个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今年以来,围绕迎接十七大、香港回归10周年、建军80周年和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我们积极策划出版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的优秀出版物;出版纪念香港回归、歌颂人民军队的出版物,出版反映江苏干群推进“两个率先”创造性实践经验的出版物。各类报刊切实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唱响“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时代主旋律,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07-10-23 15:05:52]
[徐毅英]: 与此同时,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继续全力推进江苏“农家书香”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文化环境。截至目前,全省村级“农家书屋”已超过2000家。 [2007-10-23 15:06:39]
[主持人]:新闻出版不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同时具有产业属性。江苏是传统新闻出版大省,目前我省新闻出版(版权)业发展态势如何?新闻出版(版权)业在我省国民经济和文化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2007-10-23 15:08:12]
[徐毅英]: 新闻出版(版权)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文化产业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涵盖图书、报纸、期刊、电子、音像、网络等多个出版门类,涉及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版权、动漫等多个产业分支。 [2007-10-23 15:08:55]
[徐毅英]: 多年来,江苏新闻出版业始终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在全省文化产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全省现有各类出版社、报刊社607家,各类印刷复制企业14560家,各类出版物发行网点11742处,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29.13万人。2006年,全省新闻出版业经济总量达630.9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继续保持了新闻出版大省的地位。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设计,目前全省新闻出版系统正精心实施六大战略,着力推进江苏由新闻出版大省向新闻出版强省迈进。 [2007-10-23 15:09:01]
[主持人]:徐局长,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2007-10-23 15:09:21]
[网友 柳树叶]问: 发生著作权纠纷应该到哪里寻求解决?哪些材料可以作为侵权的证据? [NO.1]
[陆幸生]: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行政机关、著作权保护中介机构、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法》规定作为行政机关的版权局只能对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进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都由人民法院处理。
权利人可以提交的证据有两类:一类是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主张文字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书刊,未发表过的应提交原稿;主张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照片;主张电影、电视、录像著作权的应提交程序软、硬盘、及文档;等等。另一类是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 [2007-10-23 15:09:30]
[网友 小虫]问: 我写了一本书,最先提出并阐述一种学术观点,现在又有不少同行研究这个领域,并且出了不少论著。请问,他们在论著中直接使用我的一些观点,这样对我构成侵权么? [NO.2]
[陆幸生]:著作权法并不保护思想和观点,而是保护作者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语言表述形式。如果别人在著书立说时把你的文字直接拿来当成自己的,那就侵犯了你的权利。如果只是使用你的观点,自己独立创作,或者引用你的文字,但是指明出处和作者的,就不构成侵权。 [2007-10-23 15:10:44]
[网友 冬季鸟]问: 哪些非法出版案件应向司法部门移交? [NO.3]
[华颂瑞]:业经鉴定为违禁出版物或非法出版物,如达到一定数量,则应向司法部门进行移交,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省公检法“两院一厅”根据上述解释,出台了《关于执行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意见》[苏高发(1999)320号],门槛较低,便于执行。有关标准为: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达到移交公安标准的:(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70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60张(副、盒、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800张以上;(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160张(盒)以上,淫秽影碟、录音带、淫秽扑克、书刊、画册320张(副、盒、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1600张以上;(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380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16场次以上的;(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8000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达到公安移送标准的:(1)个人经营数额在8万元以上的,单位经营数额25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在7万元以上的;(3)个人经营报纸5000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2007-10-23 15:11:49]
[网友 dannel]问: 我买了一幅画,如果有展会想借用去展览,是否还需取得该画原创作者的同意呢? [NO.4]
[陆幸生]:不必。著作权法第18条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但是未经原作者即这个画家的同意,不可将该画用于展览外的其他商业用途等。 [2007-10-23 15:12:30]
[网友 lishang]问: 通过履行什么手续就可以合法地在网站上播放网络影视,避免版权纠纷? [NO.5]
[徐海]:影视作品的版权如同普通作品一样,创作好则自动受到保护。如要登记作品版权可到省版权局。如想要购买影视作品版权则要向有关权利人或其代理购买并签订详实有效的合同。合同尤其要注明所购买权利为你所需要的在网站上播放网络影视这种使用方式的权利。不需要任何单位授权,而是由权利人,通常为该影视作品的投资人授权即可。 [2007-10-23 15:13:04]
[主持人]: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扫黄打非”办)设在省新闻出版局,你们是如何发挥省“扫黄打非”办的职能作用的? [2007-10-23 15:14:06]
[徐毅英]: 中央领导同志曾将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形象比喻为精神产品管理的“工商局”。省“扫黄打非”办设在省新闻出版局,我们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惟有倍加努力,积极工作,确保全省出版物市场健康、繁荣、稳定,才能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 [2007-10-23 15:15:19]
[徐毅英]: 作为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职能和牵头部门,我们主要是发挥好两方面作用。一是牵好头。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具体承担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职能,组织、协调全省社会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统一行动,负责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二是带好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并参与全省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本省发生的影响重大的非法出版案件的行政查处和督办工作;认真做好非法、违禁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工作。 [2007-10-23 15:17:58]
[主持人]:网友的提问很积极,我们再来看几个问题 [2007-10-23 15:18:11]
[网友 yangyang0203]问: 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还时不时有些内容不健康的小报小刊出现,管理部门如何治理? [NO.6]
[华颂瑞]:一些不法书商炮制的非法出版物,大都是胡编乱造、剪贴拼凑而成,以披露所谓“内幕”为主要内容,一定程度上迎合了个别消费者的猎奇心理。
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是“扫黄打非”的重点部位,也是小商小贩集聚的非法出版物集散地。我们定期组织了对全省出版物市场的集中清理,加强了对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的监管,总体面貌有所改观,但由于其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根治仍存在一定困难,呈现一定的反复性。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这里我们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共同消除非法出版物滋生的土壤。 [2007-10-23 15:19:10]
[网友 淡淡香]问: 现在很多人都有到图书馆阅览的习惯,图书馆除向馆外公众出借出租图书外,是不是也可以向馆外公众提供网络阅览服务? [NO.7]
[陆幸生]:《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不包含出借权,出租权也不涉及图书的出租,而是音像制品的出租。因此,图书馆向馆外公众出借出租图书,不存在什么问题。不同的是,《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信息网络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是出借出租远不能比的。因此,不能认为图书馆可以向馆外公众出借图书,就应该可以向馆外公众提供网络阅览。《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仅准许图书馆在某些条件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付报酬,向馆内公众提供网络阅览,但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然,当事人双方自己愿意这样约定也可以。 [2007-10-23 15:19:44]
[网友 小丸子]问: 游商兜售盗版碟片的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 [NO.8]
[华颂瑞]:打击盗版、走私光盘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盗版光盘流入的途径主要是走私,我省至今尚未发现地下光盘生产线,为此我们采取了“端窝点、破网络、堵渠道”的工作措施,仅上半年就查缴盗版光盘290万张。近年来,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以规范正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和“反盗版天天行动”,正规经营店销售盗版光盘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拒绝盗版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由于多种原因,销售盗版光盘表现出较强的顽固性:一是暴利驱动使不法商贩铤而走险。盗版光盘的成本相当低廉,每张制作成本也就在5毛钱左右,而出售价却达到5元左右。二是随着科技发展,盗版更加便捷。除地下光盘生产线制作盗版光盘外,利用刻录机也可以刻录盗版光盘。三是部分群众抵制盗版的意识仍相对薄弱,形成了对盗版光盘的一定的市场需求。
为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也为了我国光盘产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断加大对盗版光盘的打击力度,有效降低盗版光盘的市场占有率。 [2007-10-23 15:20:11]
[网友 森林海]问: 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NO.9]
[陆幸生]: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但是著作权登记的意义仍然不可低估,尤其是在权属发生歧义产生纠纷时,著作权登记可以起到证明的作用。在投诉追究侵权行政责任和民事诉讼时,行政相对人或被告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属证据使用,节省行政查处和民事诉讼取证成本。 [2007-10-23 15:21:01]
[网友 jane]问: 消费者如何识别非法书刊? [NO.10]
[华颂瑞]:识别非法书刊的主要方法有:(1)查看有无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名称与社号或刊号是否一致;出版内容与这家出版单位的宗旨、专业分工是否相符。(2)检验书刊号是否正确。前段数码是否符合规定位数;检验码是否正确;图书分类是否正确;后段类别是否大于出书序号(总次号);报纸与期刊是否混用,是内部刊号还是正式刊号。地域号是否正确。(3)检查版权记录是否完整。用纸量、用纸规格和开本、页码是否相符;是否署有真实印刷、发行单位名称。(4)检查装帧设计和印刷质量。看整个工艺是否美观大方,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字体是否清晰,版面是否清洁规范,掉字、错字、倒句的情况是否严重,排版是否章法分明。(5)检查有无禁载内容。除个别正式书刊外,大多数非法书刊格调低下,或渲染色情淫荡形象,或夹杂淫秽色情内容,或宣扬封建迷信、暴力凶杀,有的泄漏国家秘密甚至有严重政治问题。(6)查询有关部门和有关资料。有些书刊表面上不易发现问题,特别是盗版书,需要书刊市场管理部门向有关单位查询以及核对出版目录、订货目录、查禁通报等有关资料。 [2007-10-23 15:22:03]
[主持人]:今年我省“扫黄打非”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2007-10-23 15:22:21]
[徐毅英]: 2007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以迎接党的十七大为主线,围绕“平安工程”、“文化环保工程”、“反盗版天天行动”三大重点开展集中治理,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一是实施“平安工程”,坚决遏制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和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二是实施“文化环保工程”,清除淫秽色情等有害读物及网上有害信息,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三是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维护我国的民族创新能力,坚持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做法。 [2007-10-23 15:24:00]
[主持人]:今年我省“扫黄打非”工作有什么新举措? [2007-10-23 15:24:13]
[徐毅英]: 今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完善机制为着力点,确保“扫黄打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职、疏于管理、出版物市场问题严重的地区,要追究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7-10-23 15:25:23]
[徐毅英]: 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2007-10-23 15:26:04]
[徐毅英]: 三是继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斗争。同时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和新闻监督,形成有利于“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 [2007-10-23 15:26:41]
[徐毅英]: 四是理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有权无责等问题。 [2007-10-23 15:27:14]
[徐毅英]: 五是建立出版物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管理人员和出版物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教育,鼓励、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 [2007-10-23 15:27:49]
[主持人]:到目前为止,今年我省“扫黄打非”工作已取得了哪些成果? [2007-10-23 15:28:22]
[傅杰三]: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围绕“平安工程”“文化环保工程”和“反盗版天天行动”三大重点,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7-10-23 15:29:25]
[傅杰三]: 截止9月份,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9.6万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2.3万个、店档摊点3万个、印刷复制企业1万余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0万件(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近12万件、盗版出版物460余万件),取缔关闭店档摊点2万家、印刷复制企业30家、非法网站20个,查办各类案件300余起。 [2007-10-23 15:31:08]
[主持人]:据了解,江苏是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之一,我们“扫黄打非”工作中主要有哪些成功经验? [2007-10-23 15:31:41]
[傅杰三]: 主要有这样六点成功做法:一是党委、政府一贯重视。我省每年都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扫黄打非”工作进行部署,行动方案都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扫黄打非”工作,经常对“扫黄打非”工作作出批示,过问工作进展和案件查处。各地党政分管领导也常常深入出版物市场一线参加检查。 [2007-10-23 15:32:54]
[傅杰三]: 二是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联动机制。目前,全省已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在多年的“扫黄打非”实践中,我省已形成“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宣传、政法、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海关、文化、教育、信息产业、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集中治理,联合办案,信息共享,形成了合力。 [2007-10-23 15:34:04]
[傅杰三]: 三是通过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每年办理一两起非法出版大要案,注重从源头上抵制非法出版物流入市场,震慑不法分子,从而减少了非法出版案件的发生。 [2007-10-23 15:35:34]
[傅杰三]: 四是培育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全省“扫黄打非”战线的同志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为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出了贡献。 [2007-10-23 15:36:38]
[傅杰三]: 五是管理部门注重对经营者遵纪守法、商业诚信方面的的教育,促使出版、印刷、发行各个环节的企业严格自律,做到守法经营,正当竞争,讲究诚信。 [2007-10-23 15:37:30]
[傅杰三]: 六是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加强舆论宣传和新闻监督,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外,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和保护对各种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拒绝盗版,也是做好“扫黄打非”工作的成功经验之一。 [2007-10-23 15:38:47]
[主持人]:当前非法出版活动有哪些新动向? [2007-10-23 15:39:11]
[徐毅英]: 长期以来,虽然我们对出版物市场的各种专项治理一波接着一波,但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仍然十分猖獗,并呈现出新的动向和特点:一是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传播渠道多元化。这些非法出版物煽动不满情绪、传播谣言、挑拨离间,制造思想混乱,破坏安定团结。其传播渠道主要是走私入境、境内不法分子翻印并通过网络、短信、邮递、散发等方式进行传播。 [2007-10-23 15:40:50]
[徐毅英]: 二是淫秽色情出版物载体形式呈多样化。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相比于传统的淫秽电影和图片,其传扩散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更大,加大了查处难度。 [2007-10-23 15:41:29]
[徐毅英]: 三是侵权盗版作案手段高科技化、低成本化。一些不法分子改变了“一条龙”的传统方式,从台前转向幕后,作案手段更加高科技化、低成本化;利用群众对书号管理的不了解,以所谓“香港书号”非法牟利的情况屡有发生。 [2007-10-23 15:42:18]
[主持人]: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显现。版权工作、版权产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重要作用? [2007-10-23 15:42:43]
[傅杰三]: 加强版权保护,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版权制度保护下的版权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其在拉动经济、增加就业、扩大出口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许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表现更为明显。 [2007-10-23 15:43:56]
[傅杰三]: 有关数据显示,美国2002年的版权产业产值12540亿美元,占其国民经济总量的12%,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英国版权产业是仅次于金融服务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日本、韩国的版权产业占GDP都在7%以上。韩国更是将版权产业定为支柱性产业,其网络游戏占据中国内地市场的75%份额。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国的版权产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版权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逐步提升。 [2007-10-23 15:44:49]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下网友的提问 [2007-10-23 15:45:19]
[网友 sandy]问: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非法出版活动? [NO.11]
[华颂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编辑、印刷、复制、翻录供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以及出售这些非法出版物的行为,称为非法出版活动。非出版单位编印、翻录内部使用的非营利性的资料性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须报经主管单位批准,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出版(文化)行政机关或音像管理机关核准并发给准印证,方可印制,违者亦视为非法出版活动。 [2007-10-23 15:45:33]
[网友 大学老师]问: 我是一名大学老师,想知道除远程教育机构外,其他人能否利用已发表的作品制作课件? [NO.12]
[陆幸生]:依照《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制作的远程教育教学课件,利用已发表的作品制作课件不必经过权利人许可,只能由制作或依法取得该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所谓依法取得课件,应不限于课件的原件或著作权,也包括依法取得其复制品。制作课件的人,也不限于远程教育机构。但根据条例规定,制作的课件只能提供给远程教育机构,否则必须经过权利人许可。 [2007-10-23 15:46:34]
[网友 poohn]问: 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NO.13]
[陆幸生]:《软件保护条例》修改前的登记是强制登记。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登记不登记不影响起诉,与条例不同。2001年改为著作权自开发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登记。但由于软件著作权极易发生纠纷,不容易证明自己的权利。根据实际需要,对计算机软件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制度。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18号文)规定凡登记的可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自愿登记作为权利证明,能够降低诉讼成本。不登记证明原告资质很困难。除非被告提出相反证明。也就是说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登记的著作权人可根据登记证明文件表明自己是著作权人,而无需再举证证实。对方有异议,对方举证。 [2007-10-23 15:48:14]
[网友 绿叶摇摇]问: 我省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什么奖励措施? [NO.14]
[华颂瑞]:为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扫黄打非”斗争,省“扫黄打非”办早在2000年就与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颁布了《江苏省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于一般举报有功人员,给予每案罚没收入总额的5%以内的奖励,上限为50000元;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运输的有功人员,给予每案罚没收入总额的5%以内的奖励,上限也为50000元;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的,按每条15—30万元奖励;对盗版举报者,按侵权人向权利人的经济赔偿额的5—8%奖励,上限为50000元。《办法》颁布以来,我们已对部分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实施了奖励。 [2007-10-23 15:48:32]
[网友 old-chen]问: 江苏的创意(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如何? [NO.15]
[徐海]:江苏创意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以动漫、网络游戏、数字创作出版的产业在全国比较发达。省内有三个国家动漫产业基地,苏州有一批网络游戏创作单位,江苏单机版游戏光盘的出版也走在全国前列。 [2007-10-23 15:49:11]
[网友 kusy]问: 销售电脑必须预装正版软件,江苏在这方面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NO.16]
[陆幸生]:为有效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行为,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省版权局通过对全省电脑销售市场的调查,将13个省辖市的27个市场列为重点治理名单,提出相关治理要求。
为加大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力度,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省版权局还把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同“扫黄打非”“反盗版百日行动”结合起来,对各类计算机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商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通过出租柜台、摊位组装、批售计算机的大型商城,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积极规范生产、销售计算机时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行为,努力构建我省计算机软件市场的良好秩序。 [2007-10-23 15:49:35]
[网友 ruola]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否可以刊登营利性广告? [NO.17]
[华颂瑞]: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只能在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费用,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发行和传播到境外,不得拉赞助并从事有偿新闻的活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所谓内部报刊、内部图书,明码标价,刊登广告,公开销售,广为传播,是一种违法出版行为,这也是书报刊市场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读者发现相关情况可向省新闻出版局举报并提供样报样刊。 [2007-10-23 15:50:42]
[主持人]:版权产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007-10-23 15:51:25]
[陆幸生]: 版权产业一般是指从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有关作品创作、传播并依靠版权保护而生存发展的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性产业,也是世界公认的后发性可持续发展朝阳产业。从某种意义讲已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发展后续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版权相关产业已成为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智力成果为资源的新兴产业形态,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与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7-10-23 15:53:31]
[主持人]:我省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现状如何? [2007-10-23 15:53:59]
[徐毅英]: 江苏经济基础较好,科教文化比较发达,在实现版权产业跨越式发展方面具有市场前景广阔、人才优势明显、文化底蕴深厚、创意资源丰富、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等得天独厚的优势。 [2007-10-23 15:55:23]
[徐毅英]: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版权保护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以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全力提升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新闻出版、计算机软件、广播影视、工艺美术设计、文化娱乐、信息网络等为重点的版权相关产业迅速发展。 [2007-10-23 15:56:30]
[徐毅英]: 2006年,全省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12亿元,比上年增长60%;动画片生产总量8902分钟,居全国第三位;作品自愿登记量平均以每年46%的速度递增,登记总量在全国排名第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平均以每年18%的速度增加,登记量居全国第五位。我省国际版权贸易以每年 10%以上的速度增长,始终名列全国第三位,引进和输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图书,国际交流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2007-10-23 15:58:34]
[徐毅英]: 值得特别介绍的是,在基层版权保护方面,我们还成功推出在全国乃至世界影响的“南通经验”。南通志浩和叠石桥市场等通过版权保护促进家纺产业迅猛发展的成功经验,已引起国家版权局和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度关注。今年5月,国家版权局专门在南通召开了“全国版权关产业发展先进典型经验现场交流会”。 [2007-10-23 16:00:33]
[主持人]:当前版权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007-10-23 16:01:10]
[傅杰三]: 当前版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版权产业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是知识产权的立法历史相对较短,社会公众尚未切实感受到知识产权制度给自身带来的种种实惠,导致社会著作权意识比较淡薄,使侵权盗版行为有着比较广阔的存活空间。 [2007-10-23 16:03:18]
[傅杰三]: 二是侵权盗版活动在暴利的趋使下屡禁不止,音像、软件和书报刊市场的侵权盗版活动呈规模化、网络化、团伙化、跨地区作案趋势; [2007-10-23 16:04:42]
[傅杰三]: 三是版权管理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版权管理人员编制短缺、队伍建设滞后、经费不足,已经与版权管理涉及的范围、担当的责任、承受的任务严重不适应,成为制约版权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的瓶颈; [2007-10-23 16:06:05]
[傅杰三]: 四是版权保护在推动产业发展和促进科技、文化创新中的作用,还有待深入研究和科学规划。上述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我们唯有对版权保护和促进产业发展作战略上的思考,作出总体规划,采取扎实推进的做法,逐步形成制度和必要的机制,渐次完善著作权保护体制,从而促进版权产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7-10-23 16:08:37]
[网友 关新农]问: 尊敬的徐局长,很高兴可以在这里向你提问。贵局牵头的“农家书香”工程在全国已经打出了品牌,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江苏新农村建设的名片之一。我想问的是,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如何在大力建设“农家书屋”的同时,打和建并举,打击在农村市场上的非法出版物。在某些地方,类似的出版物也有不少。
谢谢! [NO.18]
[华颂瑞]:对于农村出版物市场的整治,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整顿规范农村出版物集散地,如对沭阳图书市场经当地管理部门的清理整顿市场面貌有了很大变化;二是对以连锁经营形式出现在乡镇的租赁书店着重规范其进货渠道;三是加大对夜市、农村集市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无证摊点和游商的治理力度。已经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任务十分艰巨,各地管理部门仍在继续努力。 [2007-10-23 16:09:08]
[网友 sophia]问: 对于ktv歌曲版权问题,现在江苏是怎么做的 [NO.19]
[陆幸生]:关于KTV音像作品版权的收费问题,国家版权局已批准了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筹)、音乐著作权协会为接受著作权人委托的收费组织,标准也批准为每天每包房12元,但各省具体如何实施,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正在与文化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有待统筹解决。 [2007-10-23 16:10:12]
[网友 珊瑚]问: 我很关心网络侵权的问题,我在网络发表的文字作品,经常被其他网站或报刊杂志转载,既未经过我同意,又不支付报酬,请问这样做是否违反了版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NO.20]
[徐海]: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因此任何人上传别人的东西都要负责任,未经权利人许可,就是违法。如果网民只是个人聆听、下载使用,并不上传传播,也不以盈利为目的,则不受目前的法律规范管理制约。但并不是说这个行为就是合法的,或者说这个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2007-10-23 16:10:36]
[网友 OLD-CHEN]问: 我省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上有没有优惠政策? [NO.21]
[徐毅英]:我省近年来为促进新闻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和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设立宣传文化发展基金,扶持重点图书和重大出版工程;
二、设立省级文化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和扶持新型文化产业发展;
三、依据相关规定,对党报党刊、科技报刊和县以下农村图书发行实行减免税收政策;
四、省、市、县三级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扶持“农家书屋”建设;
五、在严格执行现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允许不同经济成份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等等。 [2007-10-23 16:12:20]
[网友 小雪]问: 最近省政府发文要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请谈谈保护软件著作权的意义? [NO.22]
[陆幸生]:软件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智力,其本身是智慧的结晶。作为智力劳动的产物,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与有形财产一样,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提高开发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打击侵权盗版,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建立一个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市场环境,是政府的意向,也是软件企业的愿望,关系到中国软件企业的生死存亡。 [2007-10-23 16:13:02]
[网友 咖啡屋]问: 查缴非法出版物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如何处理非法出版物? [NO.23]
[华颂瑞]:全省各级“扫黄打非”机构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主要是国家目前有关著作权和新闻出版管理的“一法五条例”,即《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出版物都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对于收缴的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我们坚持依法封存,集中销毁的原则。每年通过举行非法出版物销毁活动,将黄色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通过举办这些活动,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2007-10-23 16:14:36]
[网友 昨天的风]问: 淫秽出版物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NO.24]
[华颂瑞]:根据新闻出版署1988年12月颁布实施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淫秽出版物是指:“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七种内容之一,挑逗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即:(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二)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三)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奸的手段、过程或细节;(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其他性变态行为等;(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淫秽出版物主要包括淫秽音像制品、淫秽读物、淫秽图照、淫秽游戏软件等等。 [2007-10-23 16:16:27]
[网友 weimin]问: 对于政府机关,比如江苏省版权局,在机关内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行情况如何? [NO.25]
[陆幸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我省省级机关107个厅局已在2005年完成省级机关正版软件采购、培训、安装基础上进行了和检查验收工作。13个市也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市级机关的正版软件使用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吴仪同志的充分肯定。 [2007-10-23 16:16:56]
[网友 搜西湖]问: 那些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NO.26]
[陆幸生]:根据《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
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指令序列的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007-10-23 16:17:38]
[网友 lvyu]问: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那些权利? [NO.27]
[陆幸生]:根据《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著作权人可以行使上述权利,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转让或部分转让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取报酬(按协议收取报酬)。 [2007-10-23 16:17:59]
[网友 luokan]问: 什么是软件的最终用户? [NO.28]
[陆幸生]:所谓最终用户就是买了软件放在计算机里用,而不是把它再复制拿到街上去卖。不仅如此,如果一个正版软件只供一台计算机安装,但是最终用户买了以后为办公室的几百台计算机都安装了,也是违反《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
软件和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甚至和专利、商标产品不一样,对于文学艺术作品等,如果最终用户使用了侵权产品,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软件的复制太容易,只要会用计算机,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做。买了一张盘,不管正版还是盗版,将其安装或输入到计算机上,实际上就是复制。安装完了将盘退出,就由一份软件变成了两份。用户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电子邮件传给其他人,再继续复制,乃至无穷。这种行为对软件开发人损害很大,所以必须严格约束,加以制止。在行政执法时个人用户不追究责任,但追究单位,特别是企业,因为企业是将软件作为生产资料使用的,是靠软件营利的。 [2007-10-23 16:19:27]
[网友 苋菜]问: 常见的软件盗版行为有那些? [NO.29]
[陆幸生]:(1)擅自按原样复制和销售软件产品的复制品。通常是复制和加工生产盗版光盘且非法销售。(2)将热销的软件集中起来,做出“集锦盘”复制并销售,一个光盘中载有多个盗版产品,价格异常低廉。(3)销售计算机硬件时,未经授权将软件预装到硬件中。此行为构成对软件的非法复制。(4)应客户要求,擅自为客户拷贝或刻录软件复制品。(5)最终用户擅自扩大安装使用范围。(6)未经授权通过网络销售软件或擅自将软件上传到网上提供网络用户。(7)从网上下载未经授权的软件复制和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超出许可范围使用。(8)故意避开或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所采取的技术措施。(9)故意删除或改变软件权利管理信息。所谓权利管理信息指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有关信息、或者有关作品使用条款和条件的信息。 [2007-10-23 16:21:29]
[网友 新新人]问: 什么是创作?提供意见可以视为参与创作吗? [NO.30]
[陆幸生]: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2007-10-23 16:24:04]
[网友 xwjjj]问: 最近网上风行“按需印书”、“个性出书”,只需要提供书稿电子文档,封面图片,还可以自己排版,就可以印出一本个性图书,但是没有书号。请问这样的算非法出版物么?如何看这种现象呢? [NO.31]
[徐海]:所谓“按需印书”、“个性出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自己的作品到网络上出版必须到取得网络出版权的网站上发表;第二,将自己网络上出版的作品打印成“书”,必须到有“按需印刷”(印客)许可证的数字印刷企业印刷。 [2007-10-23 16:24:57]
[主持人]:这次在线访谈主要围绕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和版权保护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全省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作了深入的介绍。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活动即将结束,最后请徐局长就此次访谈作一个简要小结。 [2007-10-23 16:25:09]
[徐毅英]: 新闻出版、版权和“扫黄打非”工作关系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关系经济发展、国家形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将以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履责,不辱使命,为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007-10-23 16:26:31]
[徐毅英]: 最后,借此机会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省新闻出版、版权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再接再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07-10-23 16:27:45]
[徐毅英]: 现场未能及时回复的问题,我们将在访谈结束后给予答复。大家也可以登录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进行咨询。 [2007-10-23 16:28:29]
[主持人]:感谢广大网友的热心参与。10月26日上午9:30,我们将邀请省粮食局副局长于国民,为大家解读我省今年秋粮收购政策;下午3时,省发改委有关领导将走进“中国江苏”,为大家介绍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与产业优化升级。欢迎继续关注,再见! [2007-10-23 16:29:36] |